跳到主要內容

卡債還清 仍遭法院強制扣薪2月

林小姐積欠萬泰銀行卡債約5萬元,去年10月起遭法院強制扣薪,今年3月還清餘款,但到5月仍遭強制扣薪,大罵銀行「太超過」。對此,萬泰銀行表示,法務催收程序造成客戶不便之處,他們已多次向客戶說明、致意
。消基會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說,消費者已完成清償,業者確認無誤後就應撤銷強制扣薪,顯見萬泰銀行有疏失。

屏東市林小姐表示,她在2006年積欠萬泰銀行現金卡卡債,萬泰後來將債權讓與萬榮行銷顧問公司,萬榮去年9月向法院聲請強制扣薪,她因此每個月被扣薪5000元,扣了6期以後,她怕扣愈久利息愈多,與銀行協商要求一次清償,萬泰銀行最後要求她再匯一筆3萬元,即可以完成清償。
竟未向法院撤銷扣薪

林小姐說,3月3日她已匯3萬元到萬泰銀行指定的帳戶,但4月10日、5月10日領薪時,發現仍舊被扣薪5000元,經查才知銀行未向法院撤銷扣薪,「都已經完成清償,萬泰還未撤銷強制扣薪,實在是太超過。」
對此,萬榮行銷顧問公司表示, 林小姐催收案他們是全權委託萬泰銀行執行,催收細節以萬泰說明為主。萬泰銀行則透過公關公司書面回覆,6月1日已向法院聲請撤銷強制扣薪。
消基會:可要求利息

對於為何延誤3個月才向法院聲請撤銷強制扣薪,萬泰只說,因法務催收程序造成客戶不便之處,已多次向客戶說明、致意,希望取得客戶諒解。 林小姐事後已收到銀行退還被多扣的1萬元。
消基會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表示,林小姐在3月初就已和萬泰銀行協商好要清償債務,並完成匯款,銀行在收到款項後,就應開立清償證明,同時發文給法院要求撤銷扣薪,拖到5月底仍未辦好,「實在說不過去。」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表示,銀行多扣明顯有疏失,消費者可要求加計利息返還多扣的薪水。
清償債務注意事項

˙問清楚應償還的金額。
˙完成匯款,最好再知會對方,確認沒有轉錯帳。
˙如遭查封不動產或是扣薪,完成清償後,應請債權銀行確認撤銷的日期。
˙索取清償證明。

資料來源:消基會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 轉載蘋果日報~~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失業緩繳房貸本金 延為2年

許多失業族沒錢繳房貸,房屋面臨被法拍命運 為了擔心斷頭潮,銀行公會決議,讓失業民眾的自用住宅貸款可以延期繳貸款 最長可以延期2年 不過這項優惠只限房貸600萬以下的民眾,恐怕有很多失業的房貸族

租屋簽約前 拍下屋況避糾紛

租屋簽約前 拍下屋況避糾紛 檢查屋況 詢問鄰居 簽約驗證3步驟自保 【徐義平╱台北報導】 不少租屋族首次租屋都留下不好的回憶,原因在於首次租屋者經驗不足,不懂得保障自身權利。專家建議,租屋前除詳細檢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