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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有「法務常識分享」標籤的文章

欠稅大戶 每月限花一萬五

【聯合報╱記者蕭白雪、林新輝/台北報導】 聯合報去年獨家報導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繳鉅額稅款,卻和嫩妻過奢華生活,引發檢討聲浪。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行政執行法修正案,增訂「孫道存條款」

欠稅禁奢 他人提供也不行

〔記者曾韋禎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「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及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案」,對欠稅者新增「禁奢條款」,未來法務部可禁止欠稅款人從事奢侈行為

誣人欠債縫嘴8針恫嚇活埋

中國時報【陳凱勛/台中報導】 男子李允中聽聞王姓繼子有十多萬債款未收回,欠債的張姓男子卻否認欠債,他計誘張男到中市自強街住宅後,先罵張男「你太多話」,然後以尖嘴鉗夾住針線,硬把張男上下唇縫起

假百萬匯票還債唬倒人

〔記者余瑞仁/桃園報導〕 桃縣37歲男子洪葵富積欠債務無力償還,異想天開向郵局購買100元匯票 涉嫌變造成100萬元匯票後,拿給曾姓債主「還債」 債主到郵局匯兌時被識破,查出洪某涉案,依變造有價證券

土地轉移 債主提告 公媳無罪

強制法拍前贈媳婦 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物權轉移不傷害抵押權!男子林枝樹欠人家200萬,提供一筆土地讓債權人設定抵押權,債權人要強制執行法拍這塊土地時,林枝樹將土地所有權轉移給媳婦

抵押車私自遷移、出賣已觸法!?

自由時報 權利車,係指已設定動產擔保抵押之車輛 債務人因未清償債務,為躲避債權人取回擔保車輛 而私自將車輛遷移、出賣、出質、移轉、抵押或其他處分。 該等行為已觸犯「動產擔保交易法」第38條 動產擔保

房屋過戶 抵押權未塗銷仍可追債

讀者小蔡問: 姊姊與姊夫離婚時,把現住的房地過戶給姊姊,當時用姊姊的名字貸款二百五十萬元,婆婆是保證人,且是多筆房地辦聯名貸款,過戶給我姊的房地也是其中一筆,而姊夫不只有房貸,另有一百多萬元卡債

非故意借錢不還 躲債難判詐欺

讀者傑傑問: 有個朋友之前因母親出車禍需要一筆醫藥費,向我借十萬元,我看她急需用錢,就借她。她承諾六月還款,但七月我向她要錢,她不僅躲起來,還把電話都停了;之前她有開本票

假離婚護產 行不通

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︰阿芬的先生有債務在身,為了保住家中的財產,尤其是自己的財產,因此與先生辦了離婚,但離婚後阿芬卻被債權人找上門,阿芬搞不清楚怎麼回事,不是離婚了就沒有關係

欠債將屋過戶妻 銀行可撤銷

未具名讀者問: 父親四年前向銀行借款,目前欠三十萬元卡債,銀行催款這月底要繳十萬元,我們想分期月繳五千元、約六年還清,但銀行說月底還不出十萬元或繳一半的錢,就要聲請查封房子、拍賣

替人作保 無法拋棄保證人身分

轉載蘋果日報 讀者月慧問: 我朋友向銀行小額借貸一百萬元,找我當保證人,我一開始猶豫,因長輩常告誡,作保的保字就是一個人加上一個呆,只有呆人才會作保,但我朋友當時在一家很賺錢的公司上班

何謂「保證」?何謂「連帶保證」?

一、所謂「保證」(俗稱「作保」) 就是當事人(指保證人與債權人)雙方約定,當主債務人(例如借款人)不履行其對債權人(例如銀行)的債務時,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的契約,所以「保證」是保證人與債權人

催收人員要來拜訪我家

很多欠款人ㄧ聽到催收人員要上家門討債,都會驚慌失措 害怕家中物品被搬走或是怕催收人員對家人做出不利的事 其實 能查封或是說能動你財產的,只有「法院而已」 銀行最多也只能聲請法院辦理強制執行

收到動產查封函怎麼辦

動產查封函:就是通知你要到你家、查封冰箱、電視...的信件 建議的處理方式如下: 1. 真正能查封你東西的只有「法院」,而法院的公文ㄧ定會有「台灣○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」的字樣。其他的都只有通知的性質

銀行的催收方式有哪些

銀行的催收主要有五招: ㄧ、電話聯絡 就是利用打電話給欠款人,或是好言相勸,或是疾言厲色,總歸ㄧ句話,就是要你「還錢」。 二、信件寄發 銀行有時還會用存證信函(或是其他信件),通知你即將管制信用

信用破產得紀錄會管制多久

目前聯合徵信中心(一般簡稱聯徵)的規範,財政部92.08.18台財融(二)字第 0920039069號函核備及公告之當事人資料揭露期間為: (一)逾期、催收紀錄,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;呆帳紀錄自轉銷之日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