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代償債務,能否向朋友追討?

陳先生、我和朋友三人聯名貸款,未料其中一人未依規定還款,甚至落跑躲債。銀行以『連帶保證人有義務清償債務之責任』要求代為清償。

若已代償,可否向法院要求查封朋友名下財產?

陳先生是三人聯名貸款,互為連帶保證人,因此銀行要求你替朋友還款是符合規定的,你無法推卸責任。

根據(民法債篇273條)『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債務人中一人或數人或全體,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。連帶債務未履行前,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。』銀行依此要求償款。

你為連帶保證人須替友人償還債務,但法律上可向友人追討債款!

你償還銀行後的清償證明,可要求銀行註明是由你清償,或保留匯款之正本存根,以便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訴訟,要求友人清償債務。

所以你是可以向你朋友追討的,不過追討時間冗長,你必須有心理準備!

(如果金額不大,且你又有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,你可以思考看看代友償還,以免影響未來信用,造成生活工作的不便)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失業緩繳房貸本金 延為2年

許多失業族沒錢繳房貸,房屋面臨被法拍命運 為了擔心斷頭潮,銀行公會決議,讓失業民眾的自用住宅貸款可以延期繳貸款 最長可以延期2年 不過這項優惠只限房貸600萬以下的民眾,恐怕有很多失業的房貸族

向保險業借款購屋 利息可列扣

聯合理財網 【經濟日報╱宜蘭訊】 壯圍鄉林小姐問: 購買自用住宅,向保險公司借款所支付的利息,可否列舉扣除?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: 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,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