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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意透支信用卡屬詐騙罪

【新報訊】不少年輕人申請多張信用卡「傍身」,但分分鐘可能過度透支而欠下周身債。
內地新出台的司法解釋規定,「惡意透支」信用卡屬詐騙罪,將負刑事責任;而偽造信用卡一張及進行信用卡套現都構成犯罪。

打擊信用卡罪案

為打擊日益猖獗的信用卡罪案,當局發布《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。
規定指,偽造信用卡一張即構成犯罪;竊取、收買、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料,涉及一張以上信用卡即可定罪;進行信用卡套現情節嚴重的,將以「非法經營罪」定罪處罰。
對於「惡意透支」,司法解釋指,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,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,超過3個月仍未歸還,就被認定為「惡意透支」,屬信用卡詐騙罪,將負刑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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