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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婦收到繼承債務命令 才知兒子過世

【聯合報╱記者林宜樟/即時報導】

台北市謝姓婦人和兒子失聯15年之久,去年卻收到一紙法院執行命令,原來兒子已經過世還留了一筆債務要她繼承。她拋棄繼承後債主卻對她強制執行取得30萬,謝婦氣得跟告上法院,嘉義地院今天判決債主需還婦人30萬。

謝姓婦人表示,兒子從民國81年就離開家,一直沒有好好工作也不奉養父母,2年多後就沒再跟家人聯絡。經過15年,謝婦忽然收到板橋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,要她繼承兒子的債務,她拿給小兒子看,才驚覺兒子可能已經過世。

謝男為了幫母親查明為什麼會繼承哥哥的債務,開始尋找哥哥的妻子許姓女子。由於許姓女子因為曾被家暴,帶著3個孩子離開家搬到屏東九如鄉。

謝男找到嫂子之後,許女跟他說3名子女陸續接到法院的公文要他們繼承債務,才知道丈夫已經過世,因此找了律師辦理拋棄繼承。由於和婆婆失聯已久,許女不知該如何通知,所以沒有把拋棄繼承的函文交給謝婦。

債主嘉億資產管理公司認為,謝婦應該要舉證債務人的子女拋棄繼承實,她不知情。嘉義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,謝婦長年未跟兒子聯繫,且在去年6月19日接到執行命令後的2個月內,在7月29日辦理拋棄繼承,符合規定,債主對謝婦的執行命令無效,判決債主需還給不當得利所得的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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